资格审查文件是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编制,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公司进行编制。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才可参与招标。
招标法的设计复杂程度只要相适应的招标技术,在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则由招标人自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