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指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1968年,英国学者哈丁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公地的悲剧》的文章提出来的。
“公地悲剧”这一个概念经常运用在区域经济学,跨边界资源管理等学术领域。
“公地悲剧”指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1968年,英国学者哈丁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公地的悲剧》的文章提出来的。
“公地悲剧”这一个概念经常运用在区域经济学,跨边界资源管理等学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