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危害有破坏人体正常的防御功能、引起肺部疾病、皮肤干燥等,能够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再生产过程中行程的粉尘称为生产粉尘粒径范围通常在1-10μm,区别在于粉尘可被吸入呼吸系统,其中的少部分能进入到肺泡区,劳动者长期反复接触一定量的生产性粉尘可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有如下职业卫生要求:
1、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相适应的粉尘防护设施。
3、工作场所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和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