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就是衙门用来记录一些嫌犯罪行或者是死刑画押才用的是红笔,到现在而言也就是老师在修改试卷还是记录的时候才会用红笔,一般情况下还是不会用的,所以不必要的情况下还是不要用,比如你给别人写信什么的就显得太不尊重了。
红笔写名字其实就是属于忌讳而不属于迷信,这种忌讳的原因就是写罪犯的大名的时候要用醒目的红色,还有碑文上也是用最醒目的红色,所以用红颜色的笔写别人名字的确会给人一种不礼貌的感觉,这里面其实没有什么迷信成分,而且在那时候写信就是有什么紧急情况才会用红笔而且那时候用的是朱砂,现在其实更大的意思就是喜庆,祝福。
还有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因为皇帝一般批折子的笔是红笔,普通人写字的时候颜色当然不能跟皇帝是一个级别的了,那个时候皇帝可是掌管天下的必须是只有他才能用的。所以因为这两个原因,在中国才有不能拿红色笔写别人名字的事情,虽然是各种说法都有,但这两种是有很长时间的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