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原为音乐官署,始置于西汉。掌管朝会庙堂所用的音乐,制定乐谱训练乐工,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来将乐府官署所采集、创作的歌辞,统称为乐府诗,简称为乐府。后世称魏晋至唐代可以入乐的诗歌和后人仿效乐府古题的作品为“乐府”。宋、元、明的词、散曲和剧曲,因配合音乐,也称为“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