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
1、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
3、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