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户口迁移的类型有1.婚迁2.分(购)、建房迁移3.出国(境)注销户口4.回国(入境)落户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