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手续:涉及农用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向市土地局发展规划处提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及项目可研性报告,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经市土地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通,上报省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逐级下发批文;
2、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可行性报告,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对自然灾害的评估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登记备案申请表;
3、环评批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或业主立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环保部门技术评估,批复,开工建设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分别由国家,省,市,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政务大厅或环评审批部。